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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生产许可证咨询中心 | 来源:生产许可证咨询中心 | 时间:2025/3/26 20:04:56 | 浏览: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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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婴配乳粉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9%的较高水平,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鼓励使用生乳直接加工,细化原辅料管控要求。

《公告》强调,婴配乳粉企业应从原辅料源头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要求干混合工序添加的原辅料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婴配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实施逐批检验。

《公告》鼓励企业使用生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规定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配料表项下可以相同字号标注“生牛乳加工”或者“生羊乳加工”字样,标签调整后按要求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无需向总局申请变更注册。

《公告》强调禁止变相分装,加严基粉(干法工艺生产中一种可选择使用接近婴配乳粉的原料)管控,明确要求基粉工厂具备婴配乳粉生产能力,严格贮运和使用管理,尽可能缩短基粉使用期限。

《公告》的发布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障婴配乳粉质量安全,提升产品新鲜度,对促进行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新闻录入: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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