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受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包括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注册批件或备案凭证(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时需提供);
3.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时需提供);
4.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时需提供);
5.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材料(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时需提供);
6.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时需提供);
7.委托生产协议(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时需提供);
8.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企业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时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