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中心 
生产许可证申请咨询中心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繁體中文
会员登录
欢迎您,客人!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站内搜索
栏  目:
方  式:
关键字:
  
当前位置:本站首页文件中心→正文阅读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作者:古道西风瘦马 | 来源:原创 | 时间:2026/8/10 21:28:25 | 浏览:42 查看权限: 游客查看
查看 【字号: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双击滚屏/单击停止】【复制

 最近索取制度文件的比较多,为了满足大家要求,中心将最主要的必须具备的制度整理分享出来,希望能有所帮助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本企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和《调味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规定编制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自查制度主要从企业的生产环境、人员的培训、原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检验与留样等方面进行自查。
  1. 生产环境查验紫外线、臭氧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必须按照生产许可证明细要求进行生产;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检查规程。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 查验员工培训是否按年度培训计划有效实施,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3. 采购原辅材料、包装物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按购进产品的生产批号索票,并索要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保证原始台帐真实可追溯。
  4.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二、 职责

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 质检科: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三、 要求

3.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3.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质检科每年初起草食品 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3.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a) 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3.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检科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3.2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3.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 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3.2.3质检科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3.2.4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标志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3.1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3.2在收件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3.3.3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察采用现场观察、 简约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3.3.4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事实。若发 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3.5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 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3.8提交自查报告。

四、纠正措施

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3 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 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需要提醒的是管理制度应该和企业实际相符,建议参考上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修改以后再制定使用。 友情提醒: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 科室部门名称不统一; 有制度,没落实措施; 请注意规避。 更多知识,敬请登陆许可证咨询中心官网:www.xkzcx.com.cn 本文希望得到你的点赞,再有疑问,加我微信,一起探讨。微信号QSZT03,有问必答。

关注微信公众号,随时联系,有问必答!许可证知识、制度早知道。

[关键词: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文件录入:古道西风瘦马]

我要投稿  打印此文  告诉好友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件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件版权归文件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件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件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版权所有©北京中质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30058号 京ICP备07019082号 电话:010-61241565(FAX)

版权所有:北京中质  页面加载时间:0.09375秒